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7日公布的《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(修订)》显示,我国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,这将更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运用。
管理办法显示,由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、中国中医科学院、北京中医药大学对本地区、本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作为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机构进行复核后,将已经登记的成果集中报送国家科技成果网,与科技管理部门等有效渠道登记的数据汇交,形成中医药行业科技成果数据库。
同时,登记质效将进一步提高。根据管理办法,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复核后符合条件的成果予以登记,出具登记电子凭证并核发登记号,成果完成单位可于线上系统查询并自行下载、打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