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9日,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在业内持续发酵,文件中的一则新规——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”引起业内人士热议。
6月22日,多位专家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新规制定的初衷是解决第三方平台“既做裁判员,又做运动员”的问题,以及部分平台管理不善、没有集中精力进行合规性管理、导致无电子处方条件下网售处方药等不规范行为。第三方平台在流量方面可能会倾向自营店铺,对其他店铺不公平。
不过,有专家认为“新规”的相关要求对第三方平台的实际影响并不大,第三方平台企业可以通过“成立新公司负责自营业务”的方式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。